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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选调村官招考考察体检工作通知

编辑:sx_wangzh

2014-09-21

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及时、丰富的公务员信息,希望小编整理的山东选调村官招考考察体检工作通知,能够为大家解除疑惑。

为做好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时间。5月25日前完成。各市具体体检时间,近日陆续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2、标准和方式。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统一组织。

3、费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除特殊情况经招考市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提前说明原因且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1、时间。考察工作于体检结束后进行,原则上6月8日前完成。

2、方式和程序。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注重了解人选的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突出对德的考察。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突出考察工作实绩。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招考市派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

对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由人选服务地所在市委组织部代为考察。

对省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由招考市派出考察组实地考察。

对海外高校毕业生主要采取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或到国内原就读学校了解有关情况。

工作程序包括:发布考察预告、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与考察人选面谈、考察人选签订《承诺书》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人选作出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定为“较差”等次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拟选调建议人选。

三、确定并公示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各市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建议名单。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时,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于6月中下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示。

期间,拟选调人选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向报考市选调办提出书面申请。对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于7月初公示。公示期为7天。

7月中下旬,对公示期满、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办理选调有关手续,签订选调合同,组织报到。无正当原因不按时签订选调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要求

严肃考察体检工作纪律,对于考察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人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对考察和体检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报考市选调办,联系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监督电话:0531-67800197、887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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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山东选调村官招考考察体检工作通知的全部内容供学生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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