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赴高等院校现场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1-26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赴高等院校现场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和《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厦门市教育局组织我市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到有关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教师。招聘以现场发布会、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区教育局和直属校分别组成专家小组,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考试,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除外);

(五)“985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西南大学:11月27日上午8:30——10:00

华中师范大学:11月30日上午9:00

华东师范大学:12月3号上午9:00

北京师范大学:12月11日上午9:00

陕西师范大学:12月13日上午9:00

东北师范大学:12月16日上午9:00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场:12月上旬

扬州大学专场:12月上旬

武汉工程大学专场:12月上旬

南京师范大学专场:12月上旬

中央音乐学院专场:12月中旬

上海音乐学院专场:12月中旬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就近到以上报名地点应聘。

(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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