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有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6

【摘要】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有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的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人选。

2)医院成立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学校、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127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fjtcm.edu.cn/)和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srmyy.com/ )。

二、确定人选

组织考核合格的人选体检。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和相关待遇

1.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为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2.不安排住房。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122    联系电话:0591-2286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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