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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和县经济贸易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如相关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将按照延长报考时间或调整报考条件等办法再次组织报考,再次组织报考后仍达不到比例,由县经济贸易局根据该岗位的实际需要,向县人事局提出是否组织遴选的书面申请,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考务费80元。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如果相关岗位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该岗位遴选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另行确定)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若相关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该岗位遴选人数但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4、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相关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要求。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县经济贸易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标签:福建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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