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海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编辑:sx_wangha

2013-03-26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3年龙海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精神,经龙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龙海市生源或报名截止前持有龙海市户籍(不含角美镇辖区户籍或生源)。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它资格条件。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进行报名、缴费。请报名者上网查询,并认真阅读有关要求。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应在报名表中“奖惩情况及其它材料”栏中填报具体招聘岗位及代码,并同时注明享受加分类型。如因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由龙海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考生应正确选择委托考试模块,并在报名初审通过后向龙海市教育局提交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资格初审由龙海市教育局负责。进入体检阶段,龙海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公示阶段,龙海市公务员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报漳州市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6、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拥有双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报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综合知识”为必考科目;“专业知识”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岗位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凡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5月10日省公布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加分证明材料提交龙海市教育局审核。未领取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2013年服务期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地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的,依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又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加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资格复审:龙海市教育局将对进入体检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生若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体检对象确定原则进行递补。

复审合格的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龙海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rs.longhai.gov.cn/)和龙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lhjy.org/)公布。

体检对象公布后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报送材料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报龙海市公务员局资格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代码14、15合并同一岗位),依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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