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3-03-26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浦城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人口逐年增多,城区中小学学位需求不断增加,以致城区中小学专业教师十分紧缺,为了更加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2013年秋季城区中小学能正常开学,现就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40名。其中浦城一中4名、浦城二中3名、浦城三中3名、实验小学4名、新华小学2名、光明中心小学4名(其中光明中小本部2名、里塘小学2名)、和平小学7名、民主小学9名、水南中心小学2名、莲塘学校小学本部2名(选调学科及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中学面向全县乡区中学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小学面向乡区中心小学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城区中小学(含莲塘、万安、水南中小学)教师不参与竞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教师资格、学历、任教年限

中学: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有国民教育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连续在乡区任教满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外系统的借用时间)现在编在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小学:取得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连续在乡区任教满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外系统的借用时间)现在编在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2、参加语文学科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甲等证书,参加其他学科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乙等证书。

3、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科认定。参加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教师资格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参加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有标明学科的,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教师资格证书未标明学科的,则以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三个学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写的主要任教学科为准,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参加课改,具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及较强的教学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不服从工作分配的;②工作表现不好,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的;③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个学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④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⑤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0日3个学年中有一学年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三个月及以上的;⑥经查实违反省教育厅“十条禁令”以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二十条”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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