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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8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3年春季永泰县新任教师招聘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永泰县人民政府同意, 市公务员局批准,2013年度我县决定招聘普高、小学、幼儿等新任教师56名。
一、招聘计划
类别 | 合计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幼儿园 |
普高 | 7 | 1 | 2 | 3 | 1 | ||||
小学 | 19 | 4 | 5 | 10 | |||||
幼儿 | 30 | 30 | |||||||
合计 | 56 | 1 | 2 | 3 | 1 | 4 | 5 | 10 | 30 |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1978年3月25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A.普通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应专业或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相应专业。
B.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应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相应专业。
(2)幼儿园:1978年3月25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女性。
标签:福建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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