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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
四、笔试
本次招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以市(州)和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为系统设置考区,在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城市设置考场。报考市(州)所辖单位的考生在市(州)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单位(包括监狱劳教、工商、质监等省直垂直管理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2012年6月24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 17:00 《申论》
(四)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12年8月初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综合信息平台(短信发送至10658513或拔打电话至12580转人工)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报名登记表),与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进行核对,对核对后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在职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机关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减少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考录办应将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和招录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
标签: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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