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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7
【编者按】2012年甘肃省白银市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白银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市上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全市市县(区)乡(镇)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2年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 202 人,设置职位70 个。其中,市直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19人;县乡计划招录公务员60人;法检计划招录14人;公安计划招109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其中,人民警察由于不同警种授衔年龄及实际工作要求的不同,有如下规定: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机关、森林公安)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至199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指网上报名之日起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人员,2012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出具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以前),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时服务期已满(2012年5月12日以前)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除2012年7月前的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读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白银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
报考人员在2012年5月12日开始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或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iyin.cn))查阅《职位简表》。
对《职位简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市考录办联系,咨询电话0943—8250973(市人社局公务员职录科),0943—8223573(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2日8:00至21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标签: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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