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编辑:sx_yanghx

2012-10-29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甘肃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档案局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参照单位、市档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参照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参照单位、市供销社等7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正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比较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5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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