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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甘肃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档案局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参照单位、市档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参照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参照单位、市供销社等7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正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比较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5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机关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并联审同意后,合格者报市公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市中级法院的,须同时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各遴选职位遴选计划与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者减少遴选计划。
标签: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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