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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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甘州区(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市公选办会同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能力测试,加试的职位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若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公选办会同各遴选部门汇总报考者综合成绩,其中: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获得表彰奖励加分;报考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市公选办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各遴选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以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遴选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市公选办对各遴选部门上报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审核后,分别在新闻媒体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研究决定及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后,公布遴选结果。

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监督

成立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具体工作。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张掖党建网站(http://www.zydj.gov.cn)、张掖人事编制信息网站(http://rsrc.zhangye.gov.cn)及时发布。

公开遴选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 (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093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6)8360106

联系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936)82255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83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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