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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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中下旬。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余考生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50分。

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敦煌市情等相关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思想品德及教育法规等相关理论知识。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敦煌市人社局依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敦煌党建网公布。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工作由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考录公务员的考察政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经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敦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酒泉市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考工作重大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酒泉市人社局和敦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7-8822391

监督举报电话:0937-882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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