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庄浪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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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1、支农类: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2、支医类:医学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3、支教类: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分值150分。

本科、专科分别命题,分别录取。

四、加分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凭县人口局加分审批表在总分中加10分。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11月28日—12月3日由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3张在县人社局报名。因婚姻关系户籍迁入我县的外县籍毕业生须提供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6日-7日在县人社局凭身份证领取。

3、考试时间:2012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

六、资格复核

12月中旬对上线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在我县各类就业考试资格。

七、服务去向

1、师范类毕业生中政治、历史、地理本科、音乐专业毕业生选拔招募到基层初中,其他专业毕业生选拔招募到县城以下小学开展“支教”服务工作。

2、医疗类毕业生选拔招募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开展“支医”服务工作

3、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按所学专业选拔招募到县、乡事业单位开展“支农”服务工作。

4、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按照平人社发〔2012〕425号文件规定,在自然减员的空岗中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优先定向招录从事县选“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八、服务期间管理及待遇

参照省“三支一扶”办法进行管理。

1、县人社局负责毕业生的选拔招募和服务期间的综合管理工作。

2、服务经费及发放办法: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按季发放;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按年发放;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00元,由人社局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算,人社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和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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