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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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三)网上注册

2016年4月25日至6月8日,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党委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盖章并备案。

(四)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4日至6月8日,共5天。

2、报名地点

共青团甘肃省委十一楼会议室(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

3、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由学校出据应届生证明)、学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以及在志愿云系统注册的志愿者实名编号(志愿云注册网址:http://gansu.zhiyuanyun.com/app/user/login.php需用A4纸打印)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籍生源的只招募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蓝底GPJ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经甘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盖章后生效。2016年7月8日至 7月9日在团省委11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考试时间

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七)审核录取及体检公示

1、审核录取。根据“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按照项目县申报的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经团省委研究确定后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项目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集中培训及派遣上岗

8月1日至5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经公示录取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后派遣上岗。

(九)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县(市、区)项目办提交申请,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企业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16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十) 志愿者调剂、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志愿者要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志愿者按自动放弃对待。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各县(市、区)项目办须在8月15日前督促志愿者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市(州)调整。

六、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1、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安置等方面,参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和《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2、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二)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支持经费。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主要用于志愿者基本生活补贴、社保缴纳的不足部分。

2、省财政支持资金。省财政按比例补足部分经费后,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团省委账户。团省委按每月1800元的标准发放志愿者生活补助,按季度下拨志愿者社保经费至各县区团委帐户。

3、地方资金。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项目,市、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志愿者提供社保单位缴纳部分、社会保险、培训宣传等经费,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要使志愿者的生活补贴达到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给予志愿者一定的生活补助,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

4、缴纳社会保险。各地要研究制定缴纳社保的实施办法,确保今年7月底之前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各县(市、区)项目办要把握好给志愿者购买社保的时间节点,具体落实社保的时间进度、时间周期,要避免衔接不畅的情况。

(三)加强考核

1、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省项目办将对县级项目办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和督导,根据各地服务期满就业率、政策落实到位、安全健康事故率等情况,对各地西部计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实施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2、开展志愿者岗位考核。6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西部计划官网),服务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装入志愿者的档案,作为享受政策的重要依据。

3、加强志愿者资源库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当期、往期志愿者台账、人才库,加强对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长期联系,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颁发《西部计划服务证书》,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格式和编码,省项目办在集中培训时发放,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县(市、区)团委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人才强国的重大举措,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研究项目运行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各类实际问题,切实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西部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市、县两级项目办要在省财政资金转移资金下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会同财政部门配套专项经费,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西部计划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扩大西部计划社会影响力。深入挖掘推出身边可学、可信、可亲的志愿者优秀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激发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热情,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

各高校,市(州)、县(市、区)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121720

传 真:0931-8121720

邮 编:730000

电子邮箱:8121832zyz@163.com

地  址: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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