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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7
【摘要】在公务员考试面试过程中,我们势必会遇到很多自己不曾见过的问题以及自己不曾经历过的事情。在此小编为大家提供2014年贵州贵安新区湖潮乡招聘城城市综合执法队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综合执法队队员20名(非编制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湖潮乡境内违章建筑管控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性别: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高165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心脏病无纹身或刺青、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性遗传病。
5.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吃苦耐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到8月18日。报名现场设在湖潮乡人民政府城市综合执法队资料室,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权重成绩(权重分数)=开卷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有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权重成绩加分,退伍军人加10分;有驾照的加5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加5分。
(一)笔试
笔试实行开卷考试,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开卷考试可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共进行两项,分别是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1名面试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权重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其中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3320198,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1.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绩效500元/月。
试用期满转正之后,扣除“五险”,每人实发工资为1800元/月,绩效500元/月。
4.招聘人员接受统一半军事化管理,政府提供免费食宿。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0198
湖潮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9日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综合执法队队员20名(非编制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湖潮乡境内违章建筑管控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性别: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高165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心脏病无纹身或刺青、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性遗传病。
5.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吃苦耐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到8月18日。报名现场设在湖潮乡人民政府城市综合执法队资料室,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权重成绩(权重分数)=开卷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有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权重成绩加分,退伍军人加10分;有驾照的加5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加5分。
(一)笔试
笔试实行开卷考试,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开卷考试可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共进行两项,分别是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1名面试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权重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其中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3320198,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1.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绩效500元/月。
试用期满转正之后,扣除“五险”,每人实发工资为1800元/月,绩效500元/月。
4.招聘人员接受统一半军事化管理,政府提供免费食宿。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0198
湖潮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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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4年贵州贵安新区湖潮乡招聘城城市综合执法队队员公告,祝各位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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