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0-09-27
面试程序
(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四)培训面试考官;
(五)实施面试;
(六)公布面试结果。
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公示拟录用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
标签: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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