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国家公务员 > 报考指南

2014国家公务员报考政策分析

编辑:donghk

2013-10-09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就要开始了,本文整理了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答疑,供大家参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简介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由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即“国考”。由各省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即“地方公务员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如:某考生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也可以报考山东公务员考试,两者不冲突,如果没有户籍限制的话,还可以报考福建公务员、浙江公务员等等。

另外省级公务员考试由省级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各市不另行组织。比如江苏省没有南京市公务员考试或苏州市公务员考试,而只有由江苏省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江苏省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招录没有户籍限制,省级公务员考试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一般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学历一般会要求本省户籍或生源地。

哪些人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国家公务员考试日程安排比较稳定,从2009年至2012年这四年招考公告发布时间主要集中在10月11日、12日、13日,报名时间都是10月15日至24日。从发布公告到开始报名,中间会有几天的间隔,考生可充分利用这段时间仔细查阅公告和报考指南,以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报考。笔试时间主要集中在11月最后一个周末或12月第一个周末,日程安排比较稳定。按照往年的招考时间来看,预计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时间仍然会在十月份,考试时间仍在十一月下旬或十二月上旬。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查什么内容

1、考试科目: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两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07、2008、2009、2010年国考都是140题,2011年、2012年、2013年为135题,要求在12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申论》满分也是100分,要求在150分钟内完成。

国家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参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报考者可登录公务员教材中心书店预定,笔试时间预定11月底12月初,尚未预定的考试可抓紧时间。正版教材预订地址:http://www.gwyscs.com/goods.php?id=46。

2、试题构成:《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与常识判断五个部分。《申论》往年一般包括5~6道大题,分成“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和“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两种情况,更加重视对这两类考试不同能力的考察,考生务必对此引起特别注意。

若考生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通过本站首页报考咨询栏目进行咨询,本站工作人员会帮助考生解决心中的疑惑!

2014国家公务员报考政策分析已更新,考生还可查看其他地区的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与时间。

点击收藏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栏目,我们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准确的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 【2014年国家公务员成绩查询

标签:报考指南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