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训练题

编辑:donghk

2013-10-10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到来,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我们整理了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训练题,希望考生能在备考期间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材料一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实际中,又有多少孩子被伤害,我们不得而知。为什么屡屡有为人师表者将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怎样才能让这些脆弱而无辜的孩子免受摧残和侵害?类似这样的沉重追问,像鞭子一样抽打着人们的心。

20天至少8起校园猥亵性侵幼女案:

5月8日 海南万宁 校长带着女生开房。当日,万宁市一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目前两人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5月15日 安徽潜山县某小学校长杨某,在12年里先后性侵9名女童。日前,杨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5月18日 安徽舒城男教师猥亵7岁女生,安徽省舒城县汤女士报了警。目前,50多岁的数学老师王某某被刑拘,并承认犯罪事实。

5月20日山东青岛 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20日,青岛警方在处理一起治安纠纷时,获悉崂山区梅岭西路283号一家幼儿园有保安员猥亵儿童,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5月21日河南桐柏县54岁小学教师杨某某在教室猥亵女生时被男生发现。28日,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他在2010年至2012年的师德考评中均为合格。5月21日湖南嘉禾县普满中心小学二(1)班数学老师曾星明被举报猥亵多名女生。26日,县公安局将曾星明刑拘。5月22日 广东雷州小学校长性侵2女生,家长报案后,雷州某小学校长郑某于22日自首。今年5月以来,郑某将该校六年级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强奸,郑某已被刑拘。

5月27日深圳市警方27日接到报案,4名学生在南山区弘基学校就读期间被老师猥亵。当晚,警方将二年级老师吴某东抓获,日前将其刑拘。

……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已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说,在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7名女童受害时都才9岁、10岁。出于对孩子们的保护,最高法发布案例时没有写明被告人姓名。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

材料二

案例1:老师强奸猥亵7女生

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鲍某某从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利用教师身份猥亵小学女生7人数十次,并将其中6人奸淫数十次,还拍摄该6名幼女的裸照及被强奸的照片、视频。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继母借“教育”打骂虐待继女

山西平顺县人李艳勤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李艳勤借“教育”之名,经常对继女申某某打骂虐待,并最终于2012年5月将其殴打致死。鉴于李艳勤有抢救被害人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艳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专家解读:判死案例很有导向性。

法学家、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昨日说,此次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做了长时间的调研和论证,选取的案例在案件类型、犯罪事实、判决结果方面都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特别是教师强奸猥亵多名幼女被判死刑的案例,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性侵幼女案的审判有很强的导向性,此类案件会被重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说,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是指导各级法院审判的一种方式,代表了最高法的观点和立场,其评判对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标准。不过,不同案件有不同的特点,典型案例只对审理起指引作用,这与英美等国具有法律效力、能作为审判依据的“判例”不同。

针对近日海南等地相继出现的教师强奸猥亵学生案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昨天表示:我们第一时间要求有关地方教育部门立即查清事实,坚决果断把违法犯罪人员清除出教师队伍,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打击,同时注意安抚并保护受害学生——这样的表态,来得有些迟。

提醒家长:告诉孩子要敢说“不”。童年时期留下心理阴影,往往会影响一辈子,也可能会给未来埋下炸弹。作为家长,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回家比平时晚、晚上做噩梦、不愿和异性接触等,一定要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开解。

材料三

三问校园“狼”出没。

1.性侵为何迟迟未发现?

近期曝光的校园性侵案中,许多学生都是长期、连续被猥亵。为什么迟迟未能被发现?广州市某小学负责人说,“我估计是大多数教育工作者对这类事件的警惕性不高,认为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太低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会引导学生选择性地展示美好一面,而坏事却不敢告诉父母。如果学生能够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如何不伤害别人,又如何保护自己,一旦遇到伤害可以检举、报警,也就不会拖这么长的时间。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河北一起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中,一人年仅19岁,另一人则仅为12岁,还是个未成年人。且先不问这名小男孩怎么会参与到这场犯罪活动,仅凭这两人就把一所中学搞得鸡飞狗跳,这又说明什么?这除了说明学校的安全措施极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平时可能从未对学生进行过安全防范教育。如果这些女生平时接受过相关安全教育,具有一定自我保护意识,结果很有可能完全不一样。

保护未成年人,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校园乃其中一块重要阵地。许多性侵案都发生在校园内,嫌疑人就潜伏在孩子们身边。无论是万宁小学女生遭校长性侵案,还是河北发生的这起校园强奸案,都表明了校园绝对不可失守。倘若学校不主动承担职责,采取防范措施,这一阵地就不可避免会沦陷,任由违法人员把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2.校园性侵缘何“井喷”?

20天里接连曝出校园性侵案,给人以“井喷”之感。熊丙奇认为,其实这些案件一直存在,并不是突然间增多,只是以前未能进入公众视野。

熊丙奇特别提醒,每次校园猥亵事件后,都应该关注受害人的保护问题,救助最不应该缺位,否则会造成终身影响。但有些农村学校因条件简陋、师资匮乏,在心理方面的救助也难以到位,建议公益组织介入。

3.如何从制度上防范?

有学者指出,发生校园性侵案说到底是“师德”问题。对此熊丙奇不认同。“这不是道德的问题,是法律的问题,说‘师德’那是把这个词矮化了。”熊丙奇认为,类似案件一旦发生就应移交司法处理,这是原则问题。但目前很多都是行政处理,也就是说当成内部问题来解决。而目前很多类似丑闻都是不了了之,并没有走到法律程序。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落实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完善法规。

题目:结合材料,谈一谈对于近期发生的多起“校园性侵案件”的看法。

要求:观点明确,有理有据,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300字。

【参考解答】

校园性侵案件虽然是一个颇为敏感的话题,但是从近期被披露案件数量来看,我们不应该更不能规避,而是要将其作为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与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待。因此,究其本质来说,该案件所折射出现阶段我国青少年校园成长环境面临诸多挑战。(背景分析、本质透析)。其带来的影响,首当其冲的必然是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同时,该类事件对于教师整体形象的破坏性也是颇大的,它让师德沦丧的观点逐渐走入大众思想,破坏了我国教育学界的整体风气。(影响分析)

远离校园性侵,让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并非一家之功,其牵涉主体方方面面,涉及内容各种各样。总体来说:(原因分析)

第一,政府法制保障是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之所以发生诸多性情案件与政府法制保障力度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缺乏严厉的惩处措施,让犯罪者无惧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模糊,给予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第二,学校的监管缺位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这里不仅仅是指事发之前学校缺少有效防范监管措施,还指事情发生之后校方隐晦处理,不走司法程序,让此类事件沉默在时间之河里,令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第三,家庭教育的错位使得孩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传统的中式教育一直将“分数”、“成绩”视为孩子成才的唯一标准,唯分数论几乎是大部分家长所尊崇的教育信仰。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家庭教育也缺少对青少年予以生理常识的普及,如此便导致低龄学生在此方面缺乏任何的保护常识,在遇到此类事情之时只能听任犯罪分子威胁恐吓。

针对以上问题,为有效遏制“校园性侵”悲剧的大量出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理:(对策分析)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违法成本,给予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制保障,严厉打击“校园性侵”不法行为。

其次,校方需加强对于师资队伍的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和德行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师德建设的思想宣传工作,从根本抑制失德思想观念的发生。另一方面,正视“校园性情”事件,一旦发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司法手段解决问题,惩处犯罪分子。

再次,转变传统家庭教育理念,改善原有家庭教育模式,让唯分数论走下家庭教育的信仰神坛,给孩子普及一定的生理常识,树立青少年的自我防卫意识,在面对犯罪事件时有一定的自主权。

最后,公益机构及时介入,做到事前防范知识普及与事后对于受害少年的安抚工作,尤其是帮助受害少年及时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回归阳光生活。

希望考生认真练习本文整理的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训练题,在此预祝考生顺利通过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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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申论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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