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常识判断之政治常识

来源:互联网 编辑:sx_wuqb

2013-06-26

第一节 核心考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一、唯物论

1.世界的客观性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要以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为前提;社会及其发展规律也是客观的。

2.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能动作用,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3.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坚持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二、辩证法

1.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必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

2.运动和发展

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学会运用创造性思维。

3.规律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存在与发生作用是客观的;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应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特点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6.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

分清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7.内因和外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要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在个人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正确地对待内因和外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把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

8.量变和质变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9.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三、认识论

1.发挥主观能动性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

2.透过现象看本质

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认识要不断深化;真理是人们对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认识的根本任务是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创造性思维、合理想象在认识中具有重要作用。

3.实践就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的活动,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活动。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

四、历史观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2.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价值观具有行为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观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是新时期我国人民的正确价值取向。

3.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和社会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集体主义的调节作用;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自私不是人的本性;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4.人生价值

正确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正确进行人生选择的基础和前提;人生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不断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走出人生价值观的误区,反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

5.理想与现实

理想是人生的奋斗目标,属于社会意识,也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把实现最高理想与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

6.实践

实践是指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观

1.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并对其做了精辟的表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2.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胡锦涛总书记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我们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基本理论。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人本观在新时期的继承和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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