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qinh
2010-11-16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公务员考试来源于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这个观点,自法国伏尔泰等人首先论述以来,似乎已成公论。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不等同于现代的公务员考试。
有才未必能当公务员
唐代德宗真元八年(公元792年),已经知名文坛的欧阳詹、韩愈、李观等人,同时科举等第,时称“龙虎榜”。但欧阳詹后来的自述是:“五试于礼部,方售乡贡进士;四试于吏部,始授四门助教。”(《上郑相公书》)相映成趣。韩愈也曾感叹:“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上宰相书》)。因知考中进士并不等于考取了“公务员”。
再做一个并非恰当的比喻:礼部主办科举考试并给中选着发榜,就像现代经教育部授权举办高等学历考试并给“中试者”颁发证书,只是认可了该人具有报考公务员的一种资格。但其人是否能够当官任职,权利并不在教育部而在人事部,也就是给欧阳詹、韩愈等设置“四试“”三选“门槛的吏部。绕开特殊情况不论,历史上,凡这一类人事管理部门举办的定期及破例安排的考试,庶几可谓古代的”公务员考试“
不及格的制度————粗麻短衣
两晋南北朝时期,光从制度上看,选官考试法皆得继承,特别是号称选官大宗的考秀和文吏,获取资格者必须经过考试程序。如《晋品官令》规定,“举秀才,必五策皆。。。。。。一策不通不得选“。魏晋之际的魏舒,年逾不惑时还是个”迟钝质朴“的落魄分子,但是看风水着说他是”贵人“,某权贵也断言他“终当为台辅”。某年,郡政府举他为孝廉。族人都知道他“无学业”,过不了考试关,皆“劝令不就”,还可博取清高的名声。魏舒说:“若试而不中,其负在我,安可虚窃不就之高名以为己荣呼?”于是发奋学习,“百日习一经,因对策升第,除渑池长”(《晋书》卷四一)。这样看,虽然取得州郡保举,但是在考试中被刷下来的孝秀应该大有人在。
南朝宋的制度,“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通典》卷十四)。南朝梁于秀才、孝廉之外,又置清吏,明经为常选之科,也要考试。《梁书》说:“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褐就是粗麻制成的短衣。一个人被官府举荐为后备官员,穿上标志身份的麻衣,当然是挺荣耀的事。但考场失利,不得脱换,甚至历经多年不得解褐“,那是什么滋味?难怪魏舒的宗亲都担心他羊肉没吃着图惹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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