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公告

编辑:qinh

2010-11-23

编者按: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即,考生朋友们都投入到火热的考试复习冲刺当中。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特别为考生朋友汇总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帮助大家更有条理的复习,在考试中轻松夺取高分。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相关推荐: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命令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公布令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行政令

1.概述

公告是党和国家向国内外郑重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决定等使用的一种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公告因其告知的范围更广,包括国内外的一切人士,所以它的发布人多为党和国家、政府的高级机关、涉及国内国际事务的管理机关以及它们授权的发言人等。

公告可适用于宣布国家机关的人员和职务变更,国家领导人的重大活动、病情、去世消息,重大科技实验、重大事项等。依据上述内容,可将公告分为人事任免公告、领导人重大活动及情况公告、重大科技实验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等。

2.写作要点

公告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公告的标题应是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齐全,且三部分通常不能有所省略。如果发文机关为授权机关,还要在标题中写明“授权”字样,这时标题中三部分的顺序可以稍作变动。

(2)正文

公告的正文通常不很长,多由告知内容和结束语构成。告知内容如属纯知照性的,只需写明事实即可;如属对被告知一方有所要求的公告,要在正文中写明有关要求。正文结束时,有时要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结束语。

(3)签署发文机关和日期。

公告是告知重大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正文不能写得冗长,不必要的叙述、议论和说明必须去 掉。文字应朴实庄重、鲜明准确。发文机关名称一般要用全称,属几个机关共同发文的,可用习惯的简称。政府机关的公告有时可将签署中的发文机关省略、日期移至标题之下标示。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