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5-03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总结归纳2012年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二十四),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2004年3月15日,洪海市雅居房地产公司合法取得位于市区的能够进行商品房开发的#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06年3月,该#3地块上开发出“海滨雅居”进行销售,甲花费60万元在“海滨雅居”购得一套住房。入住使用后,甲发现房屋由于设计错误存在严重的结构缺陷。在与售房单位协商不成后,甲起诉要求退房。
1.雅居房地产公司合法取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的#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可以是
A.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B.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C.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
D.土地买卖方式
2.雅居房地产公司合法取得市区#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 )。
A.出卖这块土地
B.将其作为投资作价入股
C.合资开发经营房地产
D.独自开发经营房地产
3.雅居房地产公司取得市区#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建设,否则有关部门可以依法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该规定的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4.甲花费60万元在“海滨雅居”购得一套住房,甲应该缴纳( )。
A.土地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契税
5.解决甲与售房单位就房屋存在严重结构缺陷的民事纠纷,不能适用(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合同法》
C.《产品质量法》
D.《民法通则》
参考答案解析
1.AC【解析】《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2.BCD【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故选BCD。
3.B【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D【解析】购房一般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
5.AC【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买卖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房屋存在严重结构缺陷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两部法律的适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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