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务员考试法律热点:新法速递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18

【编者按】 精品学习网提供2012年公务员考试法律热点:新法速递,供考生参考。

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应在收到捐赠后的72小时内公开捐赠款物接受信息,或按有关重大事件处置部门要求的时限和要求公开。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修改:(1)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2)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3)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4)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例、下列关于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B.个税免征额调至3000元

C. 工薪所得税率表由9级简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D. 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

【解析】选B。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变化要点:① 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② 工薪所得税率表由9级简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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