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务员考试民法热点:民事主体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18

【编者按】 精品学习网那个提供2012年公务员考试民法热点:民事主体,供考生参考。

一、公民(自然人)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状态出生的人,自然人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其年龄和精神状况。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且精神正常 。

(注:≥ 16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 或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 或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监护:是指由一定的自然人或组织(监护人,完全行为能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管、保护等法律制度,是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的必要补充。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二、法人

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这是它与公民的根本区别。但并不是所有社会组织都是法人。

作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它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时间上一致: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

并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它的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一致。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我国目前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内容请进入:

精品学习网公考频道

精品学习网公考论坛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