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盘点之历史三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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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

西周:实行分封制,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战国时期: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实行军功授爵:规定按军功的大小进行授爵和赐给田宅,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皇帝制,中央集权国家形成。

西汉时期:汉景帝、汉武帝解决了王国分权割据的问题。汉武帝又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一统”政策,找到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

魏晋时期:形成了士族制度,按门第等级区别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同地位的特权等级制度。伴随产生的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高低为标准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隋唐:开始实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实行科举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武则天上台后开始打压士族,扶植庶族,士族制度走向衰亡。

宋朝:统治者防止藩镇割据的重现和大臣、外戚、宗室、宦官擅权,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这一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东西厂;实行八股取士。

清朝: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

四、台湾历史沿革

三国时孙权派卫温、诸葛直率军到夷洲(今台湾),加强夷洲与内地的联系。隋朝时隋炀帝三次派人去流求(今台湾)。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求。

1662年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回台湾。

1683年施琅大败台湾郑克塽,康熙帝统一台湾。

1684年清政府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

1885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台湾省。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及附近岛屿,割给日本。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回归祖国。

1949年大陆解放后,国民党残余势力跑到台湾,形成了与大陆暂时隔离的状态。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

1987年台湾方面解严,开放大陆探亲,结束了两岸近40年不相往来的历史。

1992年海基会和海协会达成“九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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