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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提供2012年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考点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二,供考生参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24.某公司作为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采购结果不服,认为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下列哪个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 )
A.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结果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服再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52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55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58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5.张某与王某在饭馆吃饭期间与人发生争吵,在斗殴中,王某用椅子将对方一人砸倒,此人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人被公安机关拘留,经检察院批准以聚众斗殴罪逮捕。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与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0年、5年的有期徒刑。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张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检察院赔偿逮捕期间的损失,因为张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C.一审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D.检察院和一审人民法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4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二、不定项选择题
26.下列哪些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
A.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
B.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C.行政拘留事项
D.司法制度
答案:ABCD
解析:《立法法》第8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27.下列关于国家机关立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但是省级地方性法规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对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做出变通规定
答案:AD
解析:《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89条第二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可见,A正确。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因此,B错误。第65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第56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制定行政法规。可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授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因此,C错误。第66条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因此,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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