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2月25日(周六)上午9时开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资格复审结束后抽取的面试顺序号进行。
面试地点: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5号会议室。
候考地点: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6号会议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上午8:30报到并进入候考室,8:5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报到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且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三、体检工作安排
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7日上午7:30前在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前集合,统一前往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务必空腹)。
四、考察工作安排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届时考察组将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带齐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或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如不能提供,请及时联系说明,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5)职位要求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2月20日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王建国收,邮编:100860。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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