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财政部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20 09:58:18 字体放大:  

各位有关考生: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2012年报考我部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现已确定我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人员名单

2012年度我部拟招录56人。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要求,在报考我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我们进行了相关调剂工作。经我们与面试人选进一步核实,有部分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面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有关职位进行了人员递补(见附件1),最终形成我部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关于面试时间及地点

我部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2月22日至24日,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3,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4)。面试当天截止上午8:50或下午1: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抽签决定。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前,为便于核实身份,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待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四类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还需携带服务证书或鉴定表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考生应同时提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二)请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在2月17日前,来电确认已浏览面试公告且知晓面试的时间地点。已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如随意放弃面试,我们将把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有关单位招考时参考。

(三)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联系电话:010-68552620,联系人:颜铭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特此公告。

2012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相关附件.rar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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