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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5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小编总结归纳,2013年云南省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2013年云南省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12月30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会议,表彰云南省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进一步在云南省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中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为云南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授予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家顺等10名同志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新平县戛洒镇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给予祥云县鹿鸣乡乡长王丽等20名同志和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四中队等20个单位记一等功。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人民满意”这4个字对广大公务员而言,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云南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员认真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李江对云南省广大公务员提出3点要求:一、让人民满意,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二、让人民满意,要提高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三、让人民满意,要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在转变作风上动真格、见成效。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刘维佳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智出席会议。
会上,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竹芳、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代表获奖个人和集体发言,并向云南省广大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发出倡议;永葆本色,克己奉公,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干出让人民满意的业绩,塑造让人民满意的良好形象;坚定信念、忠诚人民,牢记宗旨、爱岗敬业,不辱使命、清正廉洁,崇尚实干、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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