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3-01-25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新闻出版总署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署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及材料邮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统一公布。
二、参加面试人员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15日前通过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到xwcbzsgbc@126.com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3年2月15日前与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干部处电话联系,并发送电子邮件申明,标题统一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邮箱地址和邮件内容同上。
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署(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干部处,邮编100052。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或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等。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5.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复印件。需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标签: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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