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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考文化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09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部署,我部2013年招考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安排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

1、时间:2013227

笔试         8:30-11:00 (全体考生)       

综合素质测试 11:00-12:00(全体考生)

口试         13:00-17:00(对外文化联络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及对外文化传播处职位考生)

2、地点:文化部机关309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二、面试

1、时间:2013228日、31日、32

(上午9时开始,全天封闭)

 

职位

候考地点

228

(星期四)

全天

办公厅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1013

会议室

公共文化司办公室

31

(星期五)

全天

办公厅督查处、社团管理处

301

会议室

财务司规划统计处、经费管理处

对外文化联络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

32

(星期六)

全天

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对外文化联络局对外文化传播处、阿拉伯语

1013

会议室

2、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

三、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50%)占3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参加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见附件)

五、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低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考试规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笔试截至上午820分、面试截止上午850分仍未进入候考场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信息。

2、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报考公共文化司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报考对外文化联络局对外文化传播处、英语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英语职位应届毕业生携带专业四级证书原件)。

3、请考生自备文具。综合素质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

4、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请于222日前告知我部,否则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5、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东四十条站东南出口(C口)向南300米,富华大厦南侧。

6、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和参加227日下午口试的考生由我部提供午餐,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告知。

7、考生面试期间请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特别提醒考生在京期间注意安全。

联系人:李忠国

联系电话:010-59881828

标签: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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