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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面试:201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15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我局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程序进行。

二、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如下: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385134121730 胥玲 0901385001 办公室工作人员 108.7 2月28日上午

385135512307 谢思敏

385136030529 许柳旦

939139845002 李然 调剂总分108.7

903134126518 吴诚

385144050816 赵翌程 0901385002 输供电监管处工作人员 110.5 2月28日上午

385132380812 苏亮

385144050827 吴迪

385135511028 朱文慧

385145071126 韦营

385143033524 朱锴 0901385003 安全监管处工作人员 112.7 2月28日下午

385139440813 董孟龙

385144050701 刘文进

385144050705 成岩

385148012601 赵鹏飞

三、参加面试确认和递补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1日12: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heyt@se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或不参加)面试+手机号码”,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手机号码(请确保有效号码,保持通讯畅通)。未发送确认电邮的,以主动放弃处理。

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还应于2013年2月21日12:00前向我局传真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若出现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面试于2013年2月28日进行,面试正式开始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3:30。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50前到达南方电监局一楼报到处,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30前到达南方电监局一楼报到处,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二)报到地点

请考生准时到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广东迎宾馆六榕楼南方电监局一楼大堂报到。乘车路线:考生到达广州火车站(或火车东站、南站)或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可乘坐地铁到“公园前”地铁站(1、2号地铁线路上),从I出口步行约500米到广东迎宾馆内六榕楼。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上午场面试的考生7:50-8:30进行资格复审,下午场面试的考生12:30-13:00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本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证明。

7、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所在单位在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在考察前仍不能提供者,取消考察资格。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由考生提供,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候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侯考室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行李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仅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侯考室。

五、考察和体检

(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名考生为考察、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何月甜

电 话:020-85125172

传 真:020-85125230

电 邮:heyt@se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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