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编辑:

2016-02-02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3日(星期三)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ciqrs@163.com。

(二)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 (如:张三确认参加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职位面试)。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如:手机号更改为139××××××××)。

(五)放弃面试者请务必于2016年2月3日15时前电话告知我局(联系电话:0451-82337601转8130或8715),并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3日24时前传真至0451-82337551或发送扫描件至hciqrs@163.com,并将原件邮寄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局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和26日(星期五)每天9:00至11:00、13:30至15:30。同时分发考生须知,签订保密协议,强调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地点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详见附件2)七楼人事处。

资格复审当日按照考生身份及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业机械检验监管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601000003)、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机场办事处动物检疫监管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701001001)、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机场办事处食品检验监管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701001002)、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粮食检疫监管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701003002)、伊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管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701016001)需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验监管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601000004)需提供5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及复印件。

(八)其他材料

报考限黑龙江省户籍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等)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和2月28日(星期日)进行。报考职位相应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地点集合入闱封闭。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楼大厅集合(详细地址见附件2)。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每个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每个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预计于我局全部职位面试结束后2-3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及资格复审后由我局出具的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面试结束后,请随时关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ljciq.gov.cn)“政务公开平台”的“人事信息”栏目的体检通知,并确保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方式:0451-82337601转8130或8715(电话)

0451-82337551(传真)

hciqrs@163.com(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编:150090

网站:http://www.hljciq.gov.cn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单位公务员,并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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