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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务员改革:聘任制循序渐进

编辑:donghk

2012-09-19

郑州公务员改革:聘任制循序渐进

早在2007年,深圳就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今年年初,随着江苏、四川、河南等地相继推行这一制度,公务员聘任制出现了一个小高潮。

虽然公务员职业仅仅是360行里的一种,但经常被称为“金饭碗”。只要跨进公务员队伍,不触犯党纪国法,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一辈子衣食无忧,可以过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稳定生活。正因为如此,少数公务员有意无意地把党政机关视为养老院,不自觉地产生松懈、懈怠情绪,俨然忘记或抛弃了服务本色和“公仆”角色。

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经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简单地说,聘任制公务员就是“合同工”,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将不再享受编制和福利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聘任制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引入市场机制,将公务员终身制变成合同制。

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努力探索公务员“有进有出”的任用机制,不仅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而且在《公务员法》里有着原则性的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可以预见,随着公务员聘任制不断走向深入,整个公务员队伍必然会产生不小的波澜,“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难题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解决。

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公务员聘任制也不例外。这项制度要想落地生根,形成“鲇鱼效应”,必然要经过一个由量变到质变、不断总结完善的过程,因而,我们既要给予它时间与宽容,又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和冷静。

公务员聘任制的序幕已经拉开,期待更多地方早日加入到改革者和推行者的队伍中。如此,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乃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将变得更加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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