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uzx
2015-10-27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闻时政——国考作弊入刑能否成为正风“良药”的文章如下,在这里精品小编为您准备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您。
对于考试作弊,大多数人都不会感到陌生,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等重要考试就曾屡屡曝出作弊丑闻。以往,利用刑法来惩治考试作弊者,主要是依据“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这主要是因为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试题及答案都属于国家秘密。但这样的措施有明显弊端:组织作弊者可以依律问责,但“枪手”和请人代考者却可以逍遥法外。参与者如果是在校学生,可能会受到校规校纪处分;而如果是社会人员,最多也就是取消考试成绩,几年之内停止考试而已。
不过,这样的局面有望得以改变。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以后找人代考,或者当“枪手”都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这有助于依法综合整治考试作弊乱象。但要想彻底治愈这一顽疾,营造良好的考试风气,光靠追究作弊者的刑事责任恐怕还不够。
其实,防范考试作弊,我们的措施不可谓不完善,尤其在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这样的重大考试中,手机、电子表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监考老师会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身份信息会仔细核查,如果存疑还可以用专门设备检验证件的真实性;考场外还安装信号屏蔽设备,即便偷带手机进了考场也无法使用;考试期间,考场内还有不止一名监考者巡视……
照理说,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360度无死角”的监控体系之下,任何人都不敢,或者说没有机会作弊。不过,很遗憾,在媒体曝光的多次考试舞弊事件中,监考体系都出了问题。比如,今年南昌“6·7”高考替考舞弊案件中,高校教师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牵涉其中,为中介组织和作弊学生大开“方便之门”。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如果考试监管体系出了问题,考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严格的考试规范不仅无法得到执行,可能反而倒转过来成了他们沆瀣一气、搞暗箱操作的最好伪装。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打击考试作弊,对考生严厉追责固然必要,但如何能从制度上斩断考务人员与不法分子的利益粘连,让考试纪律得到不打折扣的执行,也当是有关部门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关键问题。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闻时政——国考作弊入刑能否成为正风“良药”的文章对大家有帮助吗?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大家随时关注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
相关推荐:
标签:新闻时政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