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国考行测常识判断考点:枉法裁判罪

编辑:sx_xiexh

2014-11-13

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的最新考点,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15年国考行测常识判断考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l)本罪的客体与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基本相同,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司法公正。但严格意义上讲,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与审判公正。因为司法活动还包括立案侦查与审查起诉活动,而本罪只涉及审判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由此可见,本罪客观方面有几个特点:①枉法裁判的行为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②必须是行为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③枉法裁判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标签:常识判断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