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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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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11、是不是审核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答:不是,要缴了费才算报名结束。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2、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凡申请笔试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各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回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 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能作为加分的凭据。

凡报考定向职位的“两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①“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处室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②“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规定时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13、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如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公告》和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原则上应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具体时间于5月下旬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延至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二、笔试政策

1、笔试包括哪些内容?试题由谁提供?

答: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这两科考试。

本次笔试试题由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潜能。其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采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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