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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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试讲(面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实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讲、面试和实操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无实操环节,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考试的最终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2、其他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按1:6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员。候选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暂缓就业证明),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候选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学院对候选人员(体检合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如候选人考察不合格,则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对递补候选人选进行考察,若某岗位符合候选资格的人员考察无合格者,则该岗位放弃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候选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结合其体检与考察结果,由党委会议审定,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公告和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包含本数,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即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3年以上”指3年或3年以上。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2012年7月前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网址(http://211.66.88.6/rczp/)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302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30949

(四)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1号楼3楼,可乘B11路、54路、89路、503路公交车到瑞心苑站下车即到。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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