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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6
【摘要】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办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2名,详见《招考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A类合格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人员(具体要求见招考岗位表),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5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为2013年5月1日。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6日-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07房,咨询电话:28948121。
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印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原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面试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2、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3、考生事先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1寸彩照。
四、测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若达不到1:10,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相关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语文综合知识及写作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布。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聘(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考试总成绩排定顺序,按总成绩高低最终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雇)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考核,且在体检结束后的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
考核内容为拟聘(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标签: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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