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档案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5-21

【摘要】广东佛山市档案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档案管理岗位2人,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1人,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岗位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技能和经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资格职称者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档案管理岗位2人: 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学历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档案学专业;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并具有档案中级专业资格职称;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1人: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学历专业为: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并具有以下中级专业资格职称之一: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3、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岗位1人:从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竣工核验、指导工作,学历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并具有上述工程专业中级专业资格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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