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5-24

【摘要】广东省教育厅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顼

(一)资格复审方式:

根据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资格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如经过复审确认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全、信息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拟面试人员不通过资格复审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5月27日上午9:00-10: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广东省教育厅办公楼(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大院内)12楼第二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二、其他事项

(一)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笔试合格而未列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递补名额,我厅将及时通知递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20-37629021。

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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