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相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5

【摘要】广东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相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A类学科

采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

考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

——B类学科

(1)体育、音乐学科: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进入笔试)。

考生面试成绩、学科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2)其他学科: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察及体检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毕业报到时做好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考生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23、2121896、2121315。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2121319。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分岗位按考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3年7月15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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