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时间及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6-05

【摘要】广东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时间及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3年6月30日前提供报名表、个人基本信息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黄婕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永安街15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988631。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复审人选。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由局组织人事科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核

对拟选调对象组织体检及考核工作。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拟选调对象的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转任人员名单,经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入人员,然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附: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选调人员报名表

更多内容请进入:公务员频道 > 广东公务员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