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考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06

【摘要】广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考人员公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招考岗位和要求

(一)行政执法岗位

要求:

1、招聘人数:1人。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3、男性,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学专业。

5、具有本市户口,身体健康。

6、涉及跨区往返,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7、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8、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招考条件要求。

(二)信息管理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3、男性,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5、具有本市户口,身体健康。

6、涉及跨区往返,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7、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8、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招考条件要求。

二、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二档工资,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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