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08

【摘要】广东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招聘公告,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位及基本条件

劳动监察协管员4名(区人力资源局2名,平湖、南湾街道劳动办各1名)。

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区人力资源局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5、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及基本条件

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区人力资源局1名、布吉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名)。

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区人力资源局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5、了解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资待遇及经费项目和拨付渠道

(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应交社保部分及加班费),社保以2520元为基数缴交。

(二)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社保等所需经费列支渠道为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经费。

附件: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就业协理员招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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