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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为大家搜集了201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一、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公告对招考对象的说明及界定非常严密,不仅仅对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了界定,对于可能出现歧义及理解模糊的地方都做出了说明。公告称,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专家建议对于自己定位有疑义的考生一定仔细研读此公告,咨询招录部门,查询招考简章,报考针对自己类别的职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备考。
二、“三支一扶”人员年龄放宽,笔试成绩可加3分
公告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广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专家认为,广东省的公务员加分政策符合国家鼓励应届大学生下基层锻炼的政策倾向。公务员目标的实现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专家提醒,有志于报考公务员的应届毕业生一定要关注国家各项政策,未雨绸缪,规划好自己的成长之路。
三、2日起报名,职位分级报考
公告称,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职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16∶00。
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职位及选调生职位,均在各市报名。各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
各市招考职位,查阅各市招考公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查阅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分为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见《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0年公务员招考简章》;选调生职位,见《广东省2010年招考选调生简章》。
专家提醒,考生注意自己报考职位的类别,关注自己的报名网站及地点,倾向于报考市县职位的考生一定要注意各市的公告。
四、公共科目均在上午,对考生体力及脑力的考验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我们可以看出,两门公共科目的考试均安排在上午,对于各位考生是一大考验。专家建议各位考生,从今日起开始做模拟练习,适应考试节奏,以最佳的精神状态进入考场。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
201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获取更多公务员信息,请访问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
标签: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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