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6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选拔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公告

编辑:

2016-08-04

三、用工形式和待遇

经组织考察合格者予以选拔使用,街道将按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待遇:岗位补贴1500元/月。

四、本选拔公告解释权在街道党工委。

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具有广州市户籍,63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男女不限。

2、热爱党务工作,有独立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懂粤语、普通话。

4、熟悉计算机操作,有社区工作经历、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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