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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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8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以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为准)。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并已办理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11或985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

(四)年龄在28周岁至35周岁(即1981年7月14日以后至1988年7月14日前出生)。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性别:男。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或其他有关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初步选调对象。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我局干部考察组到初步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主要听取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群众的意见、查阅其人事档案等。体检按照招录公务员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5003;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为群巷1号5座,邮编:528500。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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