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公务员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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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市级以上机关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县级以下机关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对2011年3月23日8:00—3月24日17:30改报职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3月9日8:00—3月20日17:30,3月23日8:00—3月24日17:30。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3月9日8:00—3月20日17:30,3月23日8:00—3月24日17:3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缴报名考试费(共96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应先进行缴费,再在4月23日携带《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考试地点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和办理减免、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见《报考指南》。

享受减免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城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城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材料需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3月9日8:00-3月2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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